强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,帮助其均等享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,成都市卫生计生委将以明查暗访方式督导各地实施情况。
据了解,目前流动人口在蓉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使用“协查加承诺”的方式,即对“三证”(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婚育证明)齐全,并出示居住地居住证明或与现居住地一致的《居住证》 (《临时居住证》)的,核实后由现居住地乡(镇)街道发给《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》。材料不全的,按照现居住地受理、户籍地核查、登记办理的流程进行办理。符合条件的,及时办理;不符合条件的,发出不予办理通知书。
流动人口已流出多年,户籍地不能核实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的,现居住地可根据当事人承诺办理。流动人口凭《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》可按规定享受现居住地卫生计生机构提供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、住院分娩补助等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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